吴女士-拖欠工资

    信件主题: 吴女士-拖欠工资
    来信人: 吴女士 来信日期: 2023年04月23日 来信编号: SZXX202304230003
    信件内容: 我在朵朵幼儿园任职期间未签订合同,口头上说每个月15日发放工资,我于2023年3月20日离职,本应在4月15日收到三月工资,至今还未收到工资,烦请领导帮忙解决这个问题。
    信件回复: 石泉县人民政府:经了解,2023 年 2 月吴女士到朵朵幼儿园入职进入试用期,3 月 20 日离职,因离职比较仓促,幼儿园财务人员未有效与吴女士沟通,造成工资未及时发放到位,2023 年 4月 25 日,朵朵幼儿园及时将吴女士工资发放到位。当事人对于办理结果满意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石泉县人民政府
    回复时间: 2023年0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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